水利部: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2022-01-06 11:46:49    来源:工人日报

据“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3月,水利部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署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落实采砂管理责任制,规范采砂许可管理,加强涉砂船舶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维护长江采砂管理秩序;在此基础上,又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采砂船舶和采砂行为专项治理。至2021年12月底,五部门联合整治行动顺利完成,实现预期目标,成效显著。

周密部署 扎实推进

2021年3月,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召开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三部合作机制领导小组会议,并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五部门视频会商,研究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协调采砂船舶和采砂行为专项治理的有关事项。3月中旬、4月上旬,水利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通知,部署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和采砂船舶、采砂行为专项治理,就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实施路径、时间节点、推进措施作出系统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五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跟踪督导,联合组织开展两轮督导检查,推动采砂综合整治行动走深走实。

沿江各地按照五部门通知要求,高位组织推动,省级领导专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强化推进措施;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强化规划约束,加强采砂许可管理,积极推行集约化、规范化、规模化开采,2021年干支流许可采砂4.84亿吨,其中长江干流许可2550万吨;加强巡查监管,积极推行“人防+技防”,开展巡查检查16万余次,检查船只2.5万艘次,排查船舶修造企业500余家、砂石经营主体11000多家;加强执法打击,长江委、长航公安局、长江航务局和沿江各地开展执法行动8590次;加强涉砂船舶治理,查处非法修造、改装采砂船舶行为,沿江干支流共设置集中停靠点467处、临时停靠点159处,停靠(含扣押)采运砂船2033艘,沿江地方政府组织拆解非法采砂船1559艘;加强“采、运、销”监管,长江干流全面实施砂石采运四联单,试点推行电子四联单,整治非法码头和非法过驳点,查处砂石违法经营行为;加强疏浚砂利用管理,2021年利用疏浚砂5334万吨。

打治结合 成效显著

本次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法实施后的首次采砂专项行动,也是五部门首次联合组织对“人、船、砂”“采、运、销”集中整治,有力打击了“三无”“隐形”采砂船,有力遏制了非法采砂反弹势头,进一步巩固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稳定可控局面,并呈向好态势。

一是采砂管理责任全覆盖。长江干流宜宾以下河段全面落实省、市、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干支流全部明确河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实现采砂管理责任全覆盖。

二是执法打击取得新成果。查获非法采砂船185艘、非法运砂船563艘、非法移动船327艘,其中,长江干流查获非法采砂船57艘、非法运砂船543艘、非法移动船278艘。公安机关破获涉砂刑事案件399起,办结涉砂案件279起,抓获涉案人员1510名。

三是查处案件取得新进展。办结非法采砂等水行政处罚案件1867起,没收违法砂石约80万吨,没收违法所得4383万元,罚款14556万元;实施涉砂船舶行政处罚359起,罚款463万元;查处非法建造、改装、伪装采砂船27艘,查处砂石违法经营案件120起;移送公安机关非法采砂案件104件。

四是船舶治理取得新突破。初步摸清长江沿线船舶修造企业底数,沿江全面停止采砂船舶建造计划。沿江地方政府组织拆除非法采运砂船1559艘(长江干流588艘),安徽、重庆、云南等省市基本实现非法采砂船舶存量动态清零,长江干流集中停靠采砂船相比2019年减少8成。

五是协同联动迈出新步伐。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三部合作机制向基层延伸、向多部门拓展,相邻省份相继建立省际交界河段联合执法机制;“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持续发力 久久为功

2021年8月,水利部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今后一段时期,长江流域砂石供需矛盾的局面仍将持续,非法采砂反弹压力依然较大,干流“隐形式”、支流“蚂蚁搬家式”偷采活动时有发生,非法采砂隐蔽强,执法打击难,采砂监管的制度、机制、基础障碍尚待破局,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任务仍然艰巨复杂。下一步,水利部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巩固综合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化部门合作,完善法规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采砂船舶源头管控,推进采砂全要素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严防非法采砂反弹,切实维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