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2 15:49: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纳入“点题整治”,督促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探索提级监督等方式,通过深查实纠真改,打通“三资”监管堵点难点;以“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抓手,提升基层监督质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现在村里的茶山发包理顺了,集体腰包鼓了。”近日,福建省武夷山市兴田镇仙店村纪检委员杨龙在茶山走访时发现,“点题整治”工作赢得村民一致好评。
(相关资料图)
此前,兴田镇纪委监察组整合镇村两级监督力量,排查村集体茶山发包、管理等情况及相关问题线索,发现仙店村曹源自然村账目混乱,290亩村集体茶山承包人多年未支付租金,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该镇纪委监察组包村指导,压实村“两委”整改责任。村集体通过起诉收回茶山归属权,并重新对外招租。经兴田镇纪委监察组全程监督,茶山重新发包、公开竞价成功,相比以前村集体每年可增收25.2万元。
福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靶向监督,压责纠偏,持续开展“点题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有力守好农村群众钱袋子。
自2021年3月起,福建省纪委监委通过征集群众留言、一线调研、日常监督等,梳理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经济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突出问题,将其列入“点题整治”项目,持续深化纠治。同时,严肃查处侵占农村集体“三资”以及“三资”监管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靶向纠治,监督监管同向发力
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浮蔡村,村集体资产出租租金长期欠缴、公共服务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得到解决后,村民们说“这下放心了”。
此前,新罗区委巡察组对曹溪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时,指出其存在村(社区)“三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发挥“纪巡”联动优势,督促街道党工委启动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发现问题13个,7个村存在长期欠款追缴不及时、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曹溪街道党工委对7个村党组织进行了约谈,处理相关责任人2名,推动追回大批资产、资金。
摸清问题,才能精准发力。在“点题整治”中,福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访群众、走项目等行动,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用权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核查村集体各类经济合同、甄别集体“三资”使用现状。
“我们坚持激发职能部门监管内生动力和纪委专责监督‘双轮驱动’,建立工作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双台账’机制,通过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会商,动态掌握督办全省各地整治工作情况,层层推进‘点题整治’走深走实。”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漳州市纪委监委在监督中发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违规“长期包”“低价包”,以及“权力包”“人情包”等,往往涉及腐败和作风问题,侵害农村集体利益,啃食人民群众获得感。
紧盯农村资产资源交易关键环节,聚焦容易出现的廉洁风险,漳州市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定底价、定年限、定程序、定约束条款、全过程监督”的“四定一督”工作机制,靶向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2022年以来,在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下,全市通过清产核资、司法介入、阳光公开等举措,共依法整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决策、暗箱操作等“问题合同”2940份。
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点题整治”中,福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构建“知”“督”“促”监督闭环,围绕摸清底数、督促整改,逐项细化举措、分解任务,“严准实稳”推动职能部门扛起主体责任,分阶段、分重点、分步骤推进“答题”。
“点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累计纠正不规范合同问题1.2万余个,共收回拖欠租金近2.39亿元,增加租金收入1.03亿余元;纠正非法侵占集体资产问题1928个,收回资金、资产近3563.82万元,收回土地资源2.9万余亩;纠正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7183个,清退各类违规津补贴和不合理开支867万元,收回欠款1908万元。
提级监督,打通乡村振兴堵点
社区党组织是否认真履行整改责任,超长期合同是否已依法纠正,集体利益是否得到有力保障?厦门市湖里区纪委监委日前对禾山街道坂尚社区超长期合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历史遗留的12份超长期合同均已完成整改。
此前,湖里区委专项巡察组发现,坂尚社区等3个社区存在集体土地出租随意性较大、租赁期限超长等问题,造成集体资金受损、资产流失、资源浪费,群众多次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反映。
“坂尚社区和另外两个社区原属同一个村,2001年才拆分,不少合同在社区改制前就签下了。”谈及实际情况,坂尚社区干部一脸苦笑。
为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湖里区纪委监委启动提级监督,强化与区委巡察办、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协作、信息共享,推动街道党工委压实责任,定点指派“指导员+监督员”进驻社区开展整改。区纪委监委还向街道党工委提出监督建议,推动超长期合同依法重新签订或解除。
在实践中,村(社区)集体“三资”历史遗留问题多,村(社区)“两委”干部搞“一言堂”、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时有发生,成为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堵点。
鉴于此,自开展“点题整治”以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提级监督模式,一线发现问题、提级解决问题、合力纠治问题,促进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为有效发挥提级监督实效,福建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整合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和职能部门监管力量,选取集体经济体量大、建设项目多、廉政风险高、信访问题突出的村(社区)作为提级监督的重点。
在提级监督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室组地”联合,抽调财政、审计、农业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紧盯清产核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资产资源交易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中影响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贯彻落实的堵点,发挥“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健全制度,构建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监督格局。
“村委会明知村民杨某某未缴纳已承包土地的租金,却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又违规将村集体其他地块发包给杨某某,且租期长达10年。”2022年10月,宁德市蕉城区纪委监委第七协作片区在提级监督飞鸾镇飞鸾村时发现一个问题线索。
经核查,飞鸾村原党支部书记郑某某在任职期间,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为谋私利将村集体土地出租给其亲属杨某某。郑某某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数字赋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在“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工作中,福建省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长效长治贯通起来。
福建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聚焦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将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迭代升级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赋能、大数据分析研判,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提高监督质效、推动监管到位。
“考虑到村干部工作比较辛苦,就擅自做主违规给大家发了补贴……”在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近日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该镇长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某追悔莫及。
马尾区纪委监委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发现亭江镇部分村存在违规使用村财发放加班补贴和绩效奖金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立即严查快处,追责问责24人,责令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发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亭江镇党委开展村干部津补贴和奖金发放情况专项自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及时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问题。
在运用该平台开展监督的同时,福州市纪委监委还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共同推动村(社区)集体“三资”网上公开,探索借助大数据比对分析技术,擦亮监督探头。目前该市已公开2251个村(社区)集体资金779亿元、资产12.5万项、资源1.78万宗。
福建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可实时查阅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的相关内容,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的权力制约,重点监督政策落实和资金分配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问题,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
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优势,让群众在“指尖”上参与监督、参与治理,也是该省推动“点题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机制化、长效化的创新举措。
“村里的每一项事务、每一笔开支,每一个决策过程,都在监督平台‘晒’出来,从过去村干部的‘关门议’转变为现在的‘群英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安溪县城厢镇经兜村党支部书记孙开明向记者介绍基层治理经验。
他口中的“监督平台”,指的是泉州市纪委监委经安溪县试点,在全市推广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该平台设有村务公开、事前公开、群众诉求、我要举报、纪检监察干部访民情等功能模块,既丰富了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形式,又便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问题线索,有效激发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自2022年9月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该平台推动解决群众诉求26515个,发现和查处违规套取资金、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8个,处理村干部43名。(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胡志顺 林瑶 通讯员 陈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