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快讯:中国发布丨最高检:“网络+寄递”成贩运毒品重要方式 加强寄递行业监管堵塞流通渠道

2022-06-25 05:58:49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6月24日讯(记者 彭瑶)记者今日从最高检“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9年至2022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涉新型毒品犯罪16万多人,其中,起诉涉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犯罪15万余人;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1.8万人。

6月24日,最高检举行“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最高检供图


【资料图】

“网络+寄递”成贩运毒品重要方式 “以贩养吸”较普遍

当前,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通报,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毒品犯罪案件总数逐年下降,由2019年的10.9万人下降至2021年的7.5万人。但起诉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在毒品案件中的占比由2019年的53%上升至2021年的57%。其中,近三年起诉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分别为5183人、5549人、5561人,分别占当年新型毒品犯罪起诉数的8.8%、11%、12.7%,增长较快。

涉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案件中,氯胺酮及苯环利啶类为主流,占起诉数的46%。去年7月,国家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管后,全年起诉相关犯罪1078人,同比增幅257%;今年1至3月已起诉相关犯罪464人,数量大。此外,三唑仑、阿普唑仑、γ-羟丁酸、芬太尼等新型毒品犯罪也多发。

“犯罪分子普遍利用互联网进行毒品交易,采用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完成,交易流程的‘人、毒、财’分离。”元明说,在交付环节,多采用寄递方式,使用虚假寄件人、收件人身份和地址,利用“跑腿”“同城直送”等方式寄递的案件增长较快。“网络+寄递”的形式,已成为贩运毒品的重要方式。在联系交易环节,犯罪分子除使用大众化的即时通讯社交软件外,还使用阅后即焚等新型通讯软件,采用代号、术语进行联系,犯罪手段隐蔽,证据收集、审查难度大。

此外,大部分贩毒人员同时也是吸毒人员,“以贩养吸”较为普遍。为寻求刺激,青少年容易成为新型毒品滥用的高危人群,吸食的同时也参与贩卖。一些惯犯利用部分青少年心智不成熟、分辨能力弱的特点,引诱青少年实施新型毒品犯罪。

对新型毒品犯罪“零容忍” 加强寄递行业监管

元明介绍,检察机关坚持对新型毒品犯罪“零容忍”,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运输贩卖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新型毒品犯罪,坚决从严惩处毒枭、职业毒犯、毒品再犯、累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新型毒品犯罪分子。

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邮政、医药卫生、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系和沟通,健全协作机制,加大信息共享,着重加强新型毒品问题巡查和预警监测。进一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加强寄递行业监管,堵塞新型毒品流通渠道。深化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建立司法机关、金融、海关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涉毒资产查缴协调机制。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建立办理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体系和证据链条。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加强对电子证据的审查力度,积极邀请检察技术部门参与电子数据勘查、修复和审查,获取关键的客观性证据。办案中聘请有医药学知识的专业人员对新型毒品进行分析研究,准确认定毒品危害,确保案件质量。

元明表示,针对实践中新型毒品犯罪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如入罪标准、主观明知、毒品含量、危害性认定等,将通过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案例指导等方式予以解决。健全公检法联合培训机制,提高办案能力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被列管但存在滥用的新型精神物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列管的意见。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高人民群众对新型毒品的认知和防范能力。通过法治副校长宣讲等形式,筑牢青少年拒毒防毒思想防线。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特别是对易制毒物品、制毒工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销售监管环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效监管,堵塞监管漏洞,推动禁毒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