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5:50:34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10月28日讯(记者 彭瑶)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均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须与时俱进、法治建设须不断加强。
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5334人
报告显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犯罪数量上升。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今年1月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5.6万人,同比又上升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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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低龄犯罪上升。检察机关起诉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从2018年3534人上升至2021年5334人,占同年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从8.9%上升至15.1%,今年1月至9月达17.3%。特别是个别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恶性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社会反映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回应社会呼声,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性下调未成年人实施恶性犯罪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对经审查决定不予核准的,一律督促送专门学校从严矫治教育。
三是犯罪类型集中。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居前六位的分别是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强奸和故意伤害,六类犯罪人数占受理总数的76.5%。
2018-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
报告同时指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2019年至2021年,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从4.6万人上升至5.2万人,年均上升6.3%;其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6.5%。
报告分析说,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相关主体的保护责任须进一步落实密切相关。
一些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2018年至今年9月,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后实施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的48%。一些未成年人辍学失管。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3万人,占9.9%。
一些经营场所无视法定责任。近年来,一些住宿、娱乐等场所违反法律法规,允许未成年人随意出入,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在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的占31.5%,有的省份甚至高达50%。随着电竞酒店、密室逃脱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配套监管尚未跟上,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一些网络乱象诱发甚至教唆犯罪。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给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虚假、低俗、色情、暴力等信息充斥其间,成为诱发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未成年人遭受网络侵害问题突出。2018年至今年9月,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隔空猥亵”和线上联系、线下侵害的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15.8%。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不断上升。2018年至2021年,起诉此类犯罪从1127人上升至2853人,年均上升36.3%。
报告指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矫治改造工作有待加强。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中,受过刑事处罚后在未成年阶段又重新犯罪的9905人,占5.9%,表明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改造工作统筹抓、个性化和实效性还需加强。
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
2018年12月,最高检专设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部门,地方检察机关跟进落实,目前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的特殊预防和矫治功能,2018年至今年9月,附条件不起诉6.3万人,适用率由12.2%上升至36.6%;通过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并全程监督考察,提升精准帮教实效,超过97%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同时,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其中,2018年至今年9月,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万人,占判决总人数的42%,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4.3个百分点。伴随扫黑除恶斗争纵深推进,一些与黑恶势力犯罪密切相关的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被查处,2021年起诉该类犯罪2841人,较2018年上升64.3%。
针对校园暴力,检察机关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检察机关以典型案例引领法律适用规则不断完善。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最高检2018年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截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1130人。
3747名涉罪未成年人被帮教后考上大学
检察机关还坚持“双向保护”,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目前,全国已建成2053个“一站式”办案场所。针对一些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后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专门出台检察政策,加强司法救助工作。2020年至今年9月,共有3747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帮教知错悔改,努力学习考上大学;2018年至今年9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3.4万人5亿余元。
深化治理、源头预防,是最实最有效的保护。针对校园安全问题,最高检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4年来,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没完没了”抓落实,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协同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5万个。“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被纳入全国校园安全常态化督查范围。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校园暴力和欺凌犯罪1062人,较2018年下降76.9%;今年1月至9月起诉491人,同比又下降37.8%。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4400余人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最高检推广浙江、河南、湖北等地经验,2020年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纳为法律规定。通过强制报告,检察机关已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700余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400余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1000余万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4400余人,让隐匿的“大灰狼”无所遁形。
针对严重监护失职、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等,检察机关创新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2021年至今年9月制发5.7万余份,有力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助力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对6.6万余家住宿经营场所进行排查,对其中1.1万余家疏于履行社会保护义务的进行处罚、督促整改。此外,全国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四级检察院检察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