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原局长唐丽娜因受贿罪一审获刑十二年

2022-11-02 15:47:5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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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2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奉贤区原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唐丽娜受贿一案。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1年,被告人唐丽娜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政治委员、上海市奉贤区副区长、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1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唐丽娜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据此,对被告人唐丽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编辑: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