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1 16:04:29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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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其中,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5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300元。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林草部门确认的县级验收结果发放,并与管护责任挂钩。
《通知》指出,1999年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两轮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20多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累计安排退耕还林还草2.13亿亩,惠及1.58亿农牧民,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面临可退耕空间不足、成果巩固难度较大等问题。根据当前形势,为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暂缓安排新增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将工作重心转到巩固已有建设成果上来。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详细调查摸底基础上,科学编制省级退耕还林还草巩固成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已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根据退耕地资源禀赋强化科学经营,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各地要依法依规将退耕还林还草已有成果统一纳入林草资源管理,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还草地块,按规定分别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调查核实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要严格限定在全国“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护红线任务外实施,且符合国家允许退耕的5种情形。加快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地块上图入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达到地类调查标准的,应及时变更地类,并依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