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丨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绿水青山 我国审结1.6万余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

2023-01-11 14:45:06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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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月11日讯(记者 张艳玲)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绿水青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自此,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成为守护绿水青山和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法治防线。

十年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以《民法典》生态环境公益侵权责任制度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为法律依据,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司法解释为细化补充,包含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类型的生态环境公益保护规则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介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实施十年以来,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有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之治”。

人民法院持续推进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覆盖大气、水、土壤、海洋、森林、濒危动植物、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乡村等各类生态环境要素的全方位公益诉讼保护体系有效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多部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文件等,细化审判规程,统一裁判标准,使公益诉讼裁判规则日益完善。

11日,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10个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进一步指导全国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为美丽中国建设保驾护航。指导性案例涉及走私洋垃圾、毁损自然遗迹、偷排船舶污水、非法采矿、破坏公益林地等不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类型,涵盖数人侵权、生态环境损害后果认定、修复责任承担和验收标准、技改抵扣、应急处置措施和费用承担等实体规则,以及诉前磋商、司法确认、先予执行等程序规则,对于丰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适用具有规则意义。

杨临萍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立法事项,研究制定环境资源案件证据规则、生态环境公益侵权等司法解释,发布长江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推动司法实践有益经验的规则转化,进一步丰富完善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裁判规则,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裁判规则体系化,持续巩固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司法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