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播报:居所屯杂物疏忽引发火灾 温哥华华裔租客被勒令赔偿

2023-01-17 11:50:17    来源:中国侨网


(资料图)

中国侨网1月17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温哥华一名华裔租客在房屋囤积杂物,并因疏忽引发大火,日前被卑诗最高法院勒令赔偿近57万元,以支付涉事公寓的维修费以及受影响房屋的租金损失。

事发于2017年11月14日,兰加拉花园(Langara Gardens)一个出租公寓起火。消防经调查后认为,涉事房屋租客周氏外出后,房屋客厅的座地灯钨丝灯泡触及枕头或盒子等易燃物件,火舌烧着屋内大量家具引发大火。

原告即兰加拉花园管理公司指,肇事公寓堆满大量家居用品,是导致大火的一个关键因素。卑诗省高等法院法官柯克纳(Matthew Kirchner)认为,原告对涉事公寓状况的陈述,跟火警后拍摄的现场照片相符,而且周氏未有提供任何证据来反驳有关陈述。

兰加拉花园管理公司入稟起诉周氏以及肇事公寓另一名租客陈氏,尽管陈氏于事发时身处中国。该管理公司指,周氏在座地灯周围堆放大量易燃物件,并且以一种禁闭、不安全的方式密集存放这些东西,并在这种情况下开着座地灯,“这种疏忽完全是由周氏造成,因此她应当对造成的损失负全责。”

但周氏称,火警“只是一次不幸的意外,当时她已尽快采取措施试图扑灭火势”。她又指,该管理公司也有疏失责任,因为他们没有为涉事大厦安装洒水系统。

不过,柯克纳认为周氏的说法并不站得住脚,并指,“在类似高温燃烧的座地灯等周围,密集堆放易燃材料,构成明显起火威胁和危害”,而以事发前涉事公寓内杂物的密集程度,火势异常迅速蔓延并在瞬间失控的情况属可预见。有关情况也对其他房屋和涉事建筑物公共地方造成破坏,亦属合理预见情况,包括因灭火所需的用水量造成的损毁。

柯克纳又认为,涉事管理公司对此不构成疏失行为,因为考虑到给公寓楼装上喷水器所需要的改造花费,该公司对此不具有法律义务,有理由决定不这么做。该位法官最后裁定被告败诉,并需支付逾51万元维修费用,以及约5.6万元租金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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