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聚焦:中国发布丨除了四川,还有这些省市不结婚也可以生育登记

2023-01-31 16:58:20    来源:中国网

(记者 赵晓雯)近年来,人口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通知,2月15日起,四川省生育登记将取消登记数量及结婚条件限制,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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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育登记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生育结果上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指出,为适应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改进和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结合四川省实际,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六条,相较于《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办法》取消了是否结婚、生育数量的要求,简化了生育登记的程序,增加了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其中,将《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规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适用人群也从“夫妻”改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

对于为何取消生育登记数量及结婚条件限制,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回应,这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30日对媒体表示,新办法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而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专家:生育登记与生育审批剥离符合历史发展趋势

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实施了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响应国家政策,广东、安徽、陕西等多省份调整了生育登记制度。

2022年3月15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起,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同时还明确将延续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

记者注意到,文件中广东省将“生育登记证明”更改为“生育登记凭证”,并强调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即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不是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同年6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也在《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确,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其它情形生育子女的,也可予以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为国家进行人口统计、公共政策制定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来源。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人口学系主任杨凡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把生育登记的功能和生育审批的功能糅合在一起,就会存在一些登记的限制条件,比如是否符合生育政策、是否已婚等,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到生育登记的服务,无法全面覆盖生育主体。这些限制条件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目标的改变而变化,而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生育服务的目标应该是一以贯之的,所以生育登记和生育审批的剥离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

对于广东、安徽等地生育登记取消结婚条件限制,杨凡表示,这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机会平等、福利普惠,更加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状态的多样性,以政策的包容体现出生育友好的价值取向。

(综合央广网、九派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