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点:中国发布丨北京4月15日起禁止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焚烧秸秆

2023-03-20 17:59:0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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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20日讯(记者 张艳玲)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4月15日起,北京市禁止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焰火,焚烧秸秆、垃圾等容易排放烟雾、粉尘、废气的物质。同时,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

这是日前公布的《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要求的,该《规定》是北京市首个铁路安全方面的地方立法,为加强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规定》明确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政府分别依法履行铁路安全监管职责、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治理责任,共同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和护路联防责任机制。同时,考虑到周边省市铁路沿线安全连带问题,明确建立京津冀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协调合作机制,构建京津冀区域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勤联动的安全管理体系,共同维护铁路沿线安全。

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焰火,焚烧秸秆、垃圾等容易排放烟雾、粉尘、废气的物质。同时要求,修建桥梁、涵洞、道路等施工作业时,应征求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铁路运输企业应提前公示施工作业基本情况,并派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保障施工安全。

《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禁止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和普通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十米的范围内违法开展飞行活动。违反本规定,实施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在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范围内,进行新建山塘、水库、堤坝,开挖河道、干渠,打井取水,钻探、采空等可能影响隧道安全的施工作业,应当在开工前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并签订安全协议,采取措施防止危及铁路安全。违反本规定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和规划自然资源、水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拒不改正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为加强铁路沿线安全应急管理,根据《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铁路车站、铁路沿线发生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市或者区人民政府,并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在铁路运输高峰期、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和恶劣气象条件等特殊时期,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服务保障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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